代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 则 第1条. 质量管理的根本目是通过对维护工作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通过贯彻维护规程和体系,使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客户的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第2条. 质量管理的内容:通过对维护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监督检查通信设施的维护质量和服务质量,发现质量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改进提高维护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3条. 各级维护站,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质量监督体系。 第4条. 各级部门和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二节 维护质量统计与分析第5条. 线路检查的原则:单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定期检查与 巡线员自查为主相结合 第6条. 线路检查的内容: 1、杆路检查:杆号、杆位、正直、强度、培土、拉线方位、规格、张力、避雷针、外界隔距 2、杆上设备检查:吊线、挂钩、光缆、接头盒、预留、固定件、警示牌 3、管道检查:安全、隔距、编号、保护、标志牌、走线、固定、盘留、接头盒、堵塞、清洁、光交接箱、孔盖 4、基站检查:光缆标志、预留盘放、走线排列、终端、尾纤盘放 第7条. 线路检查方法:方法多样性、灵活性、针对性、科学性 第8条. 线路检查的时间: 1、平时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 2、每月不定期对巡线员的段落不定期检查 3、每季度安排两周时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质量检查 第9条. 对发现问题的分析处理 1、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到移动公司网络部和维护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 2、一般问题:上报维护中心,维护中心通知巡线员进行处理,在2日解决 第10条. 障碍次数的计算: 1、 光缆线路中一个及以上系统同时发生障碍,记障碍一次;同一中继段内,同一在用通信系统同时阻断多处,记障碍一次;同沟敷设的多条直埋线路同地同时阻断,记障碍一次。 2、 平均每百公里障碍次数的计算 平均每百公里障碍次数=100×障碍总次数/线路总长度(皮长公里) 第11条. 障碍历时的计算: 1、 障碍历时从客户交出障碍线路开始计算,至线路修复或倒通并经移动公司验证可用时为止。全阻障碍历时从移动公司交出全阻线路开始计算,至抢通或倒通所有在用系统,并经移动公司验证其光路恢复正常可用时为止。 2、 平均每百公里障碍历时的计算 平均每百公里障碍历时=100×障碍总历时(分钟)/线路总长度(皮长公里) 第12条. 服务质量观察、质量统计分析是维护工作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维护工作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 第13条. 维护指标统计管理:维护指标是衡量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线路障碍率、线路完好率等。达不到质量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对策、制定措施。 第14条. 质量统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计、审核的方法,各级质量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填写。 第15条. 质量统计具有时效性,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质量情况,各级应保证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要严格按规定时限报送上级单位。 第16条. 质量统计数据应准确、真实、不允许弄虚作假,报表须经各级主管负责人审核。 第17条. 质量统计表格应按年度装订成册、归档管理、不得抽取、拆散、涂改或丢失。 第18条. 各级的质量分析采取定期的质量分析报告或质量分析会的方法。当发生通信阻断和严重障碍等重大质量事故时应立即调查,及时分析。 第19条. 对通信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按责任段落,限期处理;对本维护站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协调解决。 第20条. 质量分析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做好质量分析记录,并装订成册。 第21条. 质量分析周期: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一次。 第22条.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了解下属单位的质量情况,不定期参加下属单位的质量分析会。 第23条. 质量分析会的主要内容: 1、 根据质量检查结果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加以实施。 2、 必须对发生的通信阻断事件进行分析,提出防止障碍和缩短障碍历时的具体措施。 3、 维护质量指标如有下降或未达标,应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前次质量分析会制定措施的实施效果。 5、 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改进质量的措施和计划。 第三节 生产质量分析会第24条. 各级维护站应有书面的年度、月度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并应按月召开生产质量分析会并作专门记录。 第25条. 生产分析内容包括上月生产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典型经验,布置本月生产工作计划。 第26条. 质量分析的内容包括维护质量、服务质量的完成情况,以及相关质量指标上升、下降的原因。 第27条. 凡发生重大通信阻断、重大工作差错和通信事故,应及时召开分析会。 第28条. 每月生产质量分析内容均应进行简要的书面小结,备案保存。 第29条. 生产质量分析会议上制定的改进措施,应作为生产工作计划安排、维护作业安排等下达维护站执行,根据时限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节 维护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定第30条. 维护质量的检查包括由维护站组织的维护人员之间的相互检查,维护站之间的联合检查和项目部领导对所属维护单位、维护人员的检查、以及维护人员在维护工作中的自检,并应以后者为主。 第31条. 定期组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光缆设施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第32条. 项目部应制定对下属各级维护站的质量考核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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