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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OLT的设置原则 (一)现OLT应以设置在汇聚节点为主。 1、OLT优先设置在传输数据汇聚节点, 尽可能与SR/BRAS节点合设,该类节点必须充分考虑电源和局房面积能否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可安装多端大容量OLT设备,电源不满足要求的应尽快进行改造; 2、OLT可设置在传输汇聚节点,该类节点必须充分考虑电源和局房面积能否满足中期发展需要,一般可安装2~6端大容量OLT设备; 3、密集城区确有需求的地方,OLT节点可根据用户分布密集程度适当下放至综合业务接入点。 4、一般县城OLT节点控制在5个以内,部分城区规模较大的县城在业务发展较好情况下适当提高OLT节点部署数量; 5、规模较大的中心乡镇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置OLT节点,但每个乡镇的OLT节点不超过2个。 (二)OLT节点覆盖范围 1、目前EPON每个OLT的覆盖半径一般控制在5公里以内,在密集城区一般控制在2~3公里以内,以保证充足的光功率预算。 2、OLT节点覆盖范围必须与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相结合,综合业务接入区与OLT节点的归属关系必须明确; 3、OLT设备将采用G/EPON共平台产品,以便GPON成熟商用后逐步引入,GPON的覆盖半径一般在8~10公里。 (三)OLT宜放置在周边管线资源丰富,且与IP城域网设备(BRAS、SR等)、其他上层业务设备之间有直达光缆、对接方便的地点。 二、分公司要加快综合业务接入区光缆和自有产权机房建设 (一)PON系统建设必须依托综合业务接入区开展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基站接入光纤资源,应使用FTTx网接入汇接层、末端接入层光纤,以避免在工程建设、维护管理上对基站运行造成不良影响,降低网络的稳定性、安全性,进而影响业务和用户感知。 (二)个人有线宽带接入网络应主要采用PON技术接入,要充分利用综合业务接入区内已建的管道、光缆和节点机房资源,业务归属和收敛关系应符合综合业务接入区的整体规划,避免随意打乱区属关系、光纤跨区转接等现象,保证各综合业务接入区内管线资源的有序建设、有序使用。 (三)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及时进行综合业务接入区的优化调整,以便于OLT部署,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部分分公司综合业务接入区进展缓慢,在部分集团客户及个人有线宽带接入是使用基站网络光缆,应尽快予以整改。 (四)加大自有产权节点机房投入,请分公司统一传送网、数据网及PON系统规划进行节点机房部署,节点机房建设应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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