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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6:0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

粤建科〔2013〕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城市管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粤建科(2013)32号).pdf (3.16 MB, 下载次数: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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