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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1:15: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5月1日起国家正式推行“营改增”政策,紧接着工信部下发了关于“营改增”之后,概预算中关于表二税金的计算方式做了变动。但对于某些地方,招标时 并不是大众熟悉的概预算折扣形式进行招投标,而是直接报单价的形式进行招标(当然也是含税价招标)。这样就有个问题,招标时的税率和国家政策规定的税率有很大的出入,并且甲方也不对乙方单位出台对应的补贴办法,这个让本来就不赚钱的通信工程已经逐渐走向亏本做的地步了。希望有同仁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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