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这个是正文 不过没有表头 没有标注批号和单位 请问这个是哪家 公司的标准 有参考意义吗 谢谢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试行办法)
一、总则
1.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新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2.为了新标准的贯彻施行,我公司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承担的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取定统一按照该标准执行。
3.《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废止后,可行性研究报告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展性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二、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取定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由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两部分组成。
1.通信工程勘察收费取定
1.1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范围: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1.2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收费基价×阶段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K浮动幅度值)
l 阶段系数:见表1.1: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l 收费基价:见表1.2、1.3:通信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l 附加调整系数:
(1)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2)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l 浮动幅度值:发包人和勘察人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浮动幅度为上下20%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勘察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表1.1: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勘察阶段 工程类型 | 一阶段勘察 (%) | 二阶段勘察(%) |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 | 80 | 40 | 60 |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 80 | 60 | 40 |
表1.2: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序号 |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基价(元) | 备注 | 直线内插法斜率 | 1 | 通信管道 | L≤0.2 | km | 1000 | 起价 | | 0.2<L≤1.0 | 1000 | 3200 | 1.0<L≤3.0 | 3560 | 2733 | 3.0<L≤5.0 | 9026 | 1867 | 5.0<L≤10.0 | 12760 | 1467 | 10.0<L≤50.0 | 20095 | 1200 | L>50.0 | 68095 | 1200 | 2 | 埋式光(电)缆线路、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 | L≤1.0 | 2500 | | 1.0<L≤50.0 | 2500 | 1140 | 50.0<L≤200.0 | 58360 | 990 | 200.0<L≤1000.0 | 206860 | 900 | L>1000.0 | 926860 | 900 | 3 | 管道光(电)缆线路、市内架空光(电)缆线路 | L≤1.0 | 2000 | | 1.0<L≤10.0 | 2000 | 1530 | 10.0<L≤50.0 | 15770 | 1130 | L>50.0 | 60970 | 1130 | 4 | 水底光(电)缆线路 | L≤1.0 | 3130 | | 1.0<L≤5.0 | 3130 | 2470 | 5.0<L≤20.0 | 13010 | 2000 | L>20.0 | 43010 | 2000 | 5 | 海底光(电)缆线路 | L≤5.0 | 8500 | | 5.0<L≤20.0 | 8500 | 1500 | 20.0<L≤50.0 | 31000 | 1370 | 50.0<L≤100.0 | 72100 | 1300 | L>100.0 | 137100 | 1300 |
注:1*.本表按照内插法计算收费;
2.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以内计,超过3m的收费另议;
3.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1.2;
4.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
* 内插法计算方法:
收费基价=B1+(AX-A1)×C
定义:B1为该范围收费基价起价; A1为该范围项目长度下限;AX为项目设计勘察长度;C为直线内插法斜率。
例:管长为2.5km的通信管道工程:
收费基价=B1+(AX-A1)×C=3560+(2.5-1.0)×2733=7659.5元
表1.3: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序号 |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基价(元) | 备注 | 1 | 微波站 | 容量16×2Mb/s以下 | 站 | 4250 | | 其他容量 | 6500 | | 2 | 卫星通信(微波设备安装)站 | Ⅰ、Ⅱ类站 | 30000 | | Ⅲ、Ⅳ类站 | 12000 | | 单收站 | 4000 | | VSAT中心站 | 12000 | | 3 | 移动通信基站 | 全向、三扇区、六扇区 | 4250 | |
注:1.寻呼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计算收费;
2.微蜂窝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的80%计算收费。
2.通信工程设计收费取定
2.1 通信工程设计收费范围:所有电信工程
2.2 通信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阶段系数×(1K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注: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预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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