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要求,做好通信工程有关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会同同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二、企业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在原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承担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凡于2015年3月2日前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原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自2018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同级别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2017年4月14日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会同同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前是住建部单独审批,现在是两部门同时审批了! 二、企业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在原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承担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什么是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呢? 工信部下属原来主要有2个资质:一个是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一个是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乙丙级,目前此资质由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目前由电子信息联合会进行审批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简介: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1] (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比如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甲级的条件: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4人。 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代办资质,需要通信类证书都可快速办理,中国证书人才网2745176168温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凡于2015年3月2日前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原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自2018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同级别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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